产品责任险作为责任保险体系的重要分支,是以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等主体依法应对产品缺陷致使的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特殊险种。其核心功能在于通过风险转移机制,将企业潜在的高额赔付责任转化为可量化的保险成本,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更具保障性的权益救济渠道,形成兼顾经营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双重保障。
与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聚焦合同违约责任不同,产品责任险以侵权责任为法律基础,承保范围涵盖缺陷产品对非合同关系第三方的损害赔偿,其风险触发场景限定于产品使用过程,且责任认定常与产品设计、制造、警示缺陷直接相关。目前绝大多数法律允许“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竞合”,即在两者竞合时,受损方可自行选择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因此“非合同关系第三方”的限制性并不大,无论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只要受损方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第三方”,并能证明损害系由产品缺陷直接引起,即可触发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障责任。